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法國《歐洲時報》報道,在法國內政部長蓋昂的推動下,法國2011年收緊了取得法國國籍的條件,但未按照執(zhí)政黨中人民右派團體的倡議修改出生地原則,也未取消雙重國籍。
據法新社報道,從明年1月1日起,所有申請加入法國籍的外國人必須提供個人擁有相當于法國初中三年級法語水平的證明、了解法國的基本文化和歷史,并且必須簽署一份“公民權利與義務”公約。
法國每年給予10萬多名外國人法國國籍,其中北非三國的人最多,其次為土耳其人和俄羅斯人。
在有關伊斯蘭和移民問題的激烈辯論的背景下,政府在2011年間決定了這些新的入籍條件。內政部長當時提到了外國人融入法國社會的困難,并首次提出減少法國合法移民人數的目標。
外國人要想申請加入法國籍,法語水平必須過關,申請人在相關的約談期間通過法語和文化水平評估審查之后,還必須簽署一份“法國公民權利與義務公約”。
這份文件是融入事務最高理事會(HCI)制定的,公約特別強調遵守政教分離和男女平等原則,這些條款明確針對穆斯林。
這個公約主要提醒簽約人遵守法國共和國的原則、價值及象征,公約還強調:“您成為法國人之后,就不再能夠要求其他的國籍了。”
如果右派在2012年的大選中獲勝,將來可能還要再收緊入籍條件。執(zhí)政黨人民運動聯盟(UMP)已經表示贊成恢復1993年帕斯瓜版本的國籍法。
目前,根據出生地原則,所有父母為外國籍、本人在法國出生的人,如果在法國領土上生活,或自11歲以來在法國生活了至少5年,到成年時可自動獲得法國籍,除非本人拒絕。每年在法國有3000名年輕人因這項規(guī)定自動成為法國人。
